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现将《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吉林省松原石化有限公司“2.17”闪爆事故情况的通报》(吉安监管危化〔2017〕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各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本辖区内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在我市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辽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4日